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关于租赁准则的变更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关于外币业务折算会计政策的变更
1、变更原因
随着本公司外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的会计政策,增加了本公司外币业务核算的繁杂程度,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为进一步提升外币业务财务核算效率,降低公司核算成本,拟对外币业务折算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当月第一个交易日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4、变更的日期
公司将于2021年8月1日起逐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关于租赁准则的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外币业务折算会计政策的变更
外币业务折算会计政策变更前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均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对公司的业绩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0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进一步加强公司相关财务政策的统一,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在产品的计价方法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进一步加强公司相关财务政策的统一,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