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 07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07月22 日上午9:00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庆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4月2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做出相应调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1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37,290股。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接触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乔登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调整后的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1484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随着本公司外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的会计政策,增加了本公司外币业务核算的繁杂程度,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为进一步提升外币业务财务核算效率,降低公司核算成本,公司对外币业务折算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1年8月1日期执行变更后的外币业务折算会计政策。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