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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键词: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6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03  1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大信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报审计客户165(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质,具备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胜利股份、冰轮环境、鲁商发展、力源信息、毅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承办过金城医药、辰欣药业等公司的IPO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石大胜华、佳发教育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承办过佳发教育的IPO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再查阅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对此事项发表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事前认可的意见。

3、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及第届监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届监事会第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03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