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03 月 1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大信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质,具备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胜利股份、冰轮环境、鲁商发展、力源信息、毅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承办过金城医药、辰欣药业等公司的IPO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石大胜华、佳发教育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承办过佳发教育的IPO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再查阅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对此事项发表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事前认可的意见。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0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