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 年 12 月 20 日,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01 月07 日上午9:15到9:25,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01 月07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01 月07 日下午 14:30在公司办公楼 3 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数65,577,5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429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37,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25%。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数65,555,1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4156%。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22,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3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庆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6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8%;反对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0000%;反对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575,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52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信跃发律师、杨洪福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审议议案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