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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双一科技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关键词:山东双一科技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双一科技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候选人魏建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魏建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魏建先生为公司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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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4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