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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关键词: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19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1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同时,因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6.3738万股,公司股份总额将由166,312,657股减少至165,348,919 股;注册资本将由166,312,657元减少至 165,348,919元,公司需根据回购注销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6,312,657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5,348,919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6,312,65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5,348,91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4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5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6

第四十九条 第四款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第四十九条 第四款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7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8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9

八十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八十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10

八十一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11

第八十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删除条款,以下条款序号顺延。

12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13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第一百一十一   使 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一十一  使 权:……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5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16

新增条款,以下条款序号顺延。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

第一百三十九条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三十九条 本章程第九十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8

第一百五十四条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五十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19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六十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本次变更,以主管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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