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4 年 04 月 20 日,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05 月15 日上午9:15到9:25,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05 月15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05 月15 日下午 14:30在公司办公楼 3 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数73,324,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788%。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73,318,3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751%。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庆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935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935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935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935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935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935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935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935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935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935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9355%;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选举王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55%。
王庆华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姚建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55%。
姚建美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赵福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55%。
赵福城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黄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55%。
黄宇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崔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55%。
崔海军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选举孔令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55%。
孔令辉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选举周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55%。
周勇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李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55%。
李彬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崔振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55%。
崔振进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选举张俊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55%。
张俊霞女士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4.02选举任玉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3,320,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55%。
任玉升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信跃发律师、代凤凤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审议议案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0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