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04 月 0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927,123.9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4,849,964.16 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03,481,793.13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70,949,218.26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因此,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0,949,218.26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348,9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802,337.85元(含税)。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已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已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需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从公司及行业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意见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07日